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11月11日惠州日报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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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3强清226-1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惠阳化工厂(含分支机构:惠阳化工厂双惠门市部)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对惠阳化工厂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依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1年11月4日裁定确认惠阳化工厂(含分支机构:惠阳化工厂双惠门市部)的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并裁定终结惠阳化工厂(含分支机构:惠阳化工厂双惠门市部)的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