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公易矿惠东〔2021〕001号

2021年11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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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网上挂牌出让惠东县平海镇元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见附表一)

矿区位置:位于惠东县平海镇径口村元山地段,矿区未经开采,距平海镇约8km,有简易道路与矿区连接,没有现成的运输石料道路,矿山需新建从矿区连接213县道的运输道路,解决石料运输问题。本次挂牌出让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为1701.92万m3,中风化花岗岩335.73万m3(综合利用块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见附表二)

二、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三、相关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至2021年12月31日9时。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时(以网挂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4.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至2021年12月31日10时。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须是竞得人的全资控股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出让人可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竞买申请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26305万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竞买申请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13153万元人民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报名方法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提交申请并支付保证金。

六、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6305.41万元(大写:贰亿陆仟叁佰零伍万肆仟壹佰元整),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挂牌截止时,有2个或者2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后5分钟为限时竞价询问期。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或在询问期5分钟内未做出选择的,网挂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采矿权出让收益支付方式

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款)一次性缴纳,竞得人在网上挂牌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1.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中发布的《交易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登录网挂系统,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3.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特别约定和风险提示

1.挂牌矿区需新建一条从矿区连接213县道的石料运输道路,解决石料运输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新建运输道路长约2.584km,估算总投资7989万元,该费用为包干价,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县财政。道路交付使用后,养护及维修工作、资金均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建设期为1年时间。

2.矿区范围、排土场、生产区等需使用土地征(租)用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服务费合共7844万元[不含土地续租需评估的三年半租金(2034年12月2日至2038年6月30日)],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县财政。上述土地统一由平海镇政府完成征(租)用后交给采矿权竞得人使用。

3.采矿权竞得人需支付10000万元给平海镇作为镇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县财政。

4.挂牌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人民币84.8725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并在采矿权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由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返还县财政。

5.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自行承担,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6.2015年元山村小组与惠州市翔盛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山地开办石场经营合同》,相关风险请咨询平海镇人民政府。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平海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小组就所涉及土地、林地及附着物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向属地镇府了解矿山开发建设需使用土地的租赁补偿情况及相关协议,并承担协议约定的风险。

7.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采矿权竞得人应根据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优先保障供应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建设所需石料共约800万m3(以实际需要为准)。核电项目公司应提前制定科学合理的石料供料计划,在采矿权成交确认后提交竞得人;供应核电项目的石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若未能协商确定,由物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8.竞得人除缴纳挂牌成交价款外,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按签订合同约定办理。

9.采矿权办理登记前置审批要件相关的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10.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府要求石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服从,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

11.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12.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或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须建场投产。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影响外,逾期不建场,由出让人依法依规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

13.竞买人未竞得者,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14.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另行组织出让。

1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开展建设,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

16.生产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17.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由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予以无偿收回。

十一、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6.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三、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1月5日12时前以书面方式向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四、联系方式

1.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

联系人:冯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01768

2.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矿业交易部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

联系人:陈小姐 吕小姐

联系电话:0752-883722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东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huidong.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s://www.hzgtjy.com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dong.gov.cn/hzhdzrzyj/gkmlpt/index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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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