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需要学习的重大理论成果。统计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基础保障,也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对统计调查人的法治建设要求。
统计调查系统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全力开创统计法治新局面。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统计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也分别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指明了统计工作发展方向,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确保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是统计调查系统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统计调查系统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把坚持依法统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深入领会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实质,形成法治思维并将其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破解统计工作中的工作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二、深化统计执法,构筑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密防线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时代要求。贯彻落实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要求,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依法依规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净化统计调查生态,推动形成依法统计调查的良好氛围,是新时代统计调查人的职责所在。
惠州调查队在统计工作中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通过建章立制,构筑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密防线,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现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体系下,惠州调查队已制定实施《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关于落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统计法治制度体系。
同时,不断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震慑,2019年以来,已对508家企业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双随机”抽取54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在执法检查中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行为形成了有效威慑,为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保证。
此外,惠州调查队正逐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现已建立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失信信息公示专栏,今年依照法定程序将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1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并在公示专栏中予以公示,以扩大、延伸执法检查的后续威慑力,共筑诚信统计。
三、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打造一支统计铁军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统计法治工作中,要加强统计人才队伍的培养,塑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统计法律知识过硬的高效统计工作队伍。惠州国家调查系统自2017年以来,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培训,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17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获得统计执法证。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全员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法律及统计专业知识的学习,要求全体统计工作人员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执法工作的学习,并持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最新统计执法证考试,将业务工作与统计执法相结合,力争将每名统计干部培养成工作中的多面手,为统计法治工作队伍提供广大的后备军。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惠州统计调查执法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四、扩大统计普法阵地,提升统计调查工作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惠州调查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结合“法治中国”理念对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系统性宣传,不断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阵地。
一是突出抓好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统计普法培训。一方面是“请上来”集中培训,通过开展分片座谈、老调查员“传帮带”、以考促训等活动,真正做到以培训促提升、促发展。另一方面是“走下去”送课上门,结合统计执法、数据质量检查等基础工作,重点针对新接手工作或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的调查员,对其进行一对一的个别辅导培训,力求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重点做好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划重点、面对面讲法等方式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统计法“入门、入点、入户”。持续完善和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将法律事务告知书作为普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在统计执法实践中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示警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统计执法过程成为向统计调查对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的过程,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尊重统计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自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多途径开展社会公众统计普法宣传。一方面,创新制作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动漫宣传作品《真实统计 与法同行》,在“两微一端”平台对该作品进行展播,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利用“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拓宽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渠道和思路,开展丰富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如“统计开放日之惠州”“送法入社区”“惠调系统统计法规知识竞赛”“我与统计法同行演讲比赛”等,营造出“法治统计、透明统计、亲民统计”的宣传氛围,构建调查对象与政府统计部门的和谐关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统计法治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作为新时代的统计人,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一如既往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奋力推动惠州国调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