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江沥南岸LJL-45-08地块住宅小区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2021年12月1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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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365号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鹿江沥南岸LJL-45-08地块住宅小区调整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1、公寓(1、2座)分别取消一部电梯;2、在4层大堂处增设门楼:;3、调整商场内部各中庭轮廓;4、调整商场4层电影院、电影院夹层平面布局,局部设置巨幕影厅,调整放映厅层高;5、调整商业天面的设备机房平面布局;6、将商场东侧屋顶玻璃采光顶调整为混凝土楼板;7、在商场二层增加天桥,与14、15栋住宅底商二层外走廊连接。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孙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620、2117690
E_mail: 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