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惠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南大道沿线 JNDD09-13地块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367号

2021年12月19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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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惠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南大道沿线JNDD09-13地块住宅楼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已办理住宅楼(第90-105栋)、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设计优化,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一、增加七处由地下通往地面的楼梯,并增加地下室及2层的风井、烟井及烟井顶板;二、第91栋住宅楼增加屋面烟井、屋面构架层、消防水池;三、停车位位置相应调整;四、保持人防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人防分区位置;五、南入口无顶盖大门调整为顶盖门楼;六、调整90-95栋住宅楼屋面层电梯机房楼梯位置;七、取消92-94栋住宅楼首层以上及90-91、95栋住宅楼2层以上走道两端墙垛及门;八、立面相应调整。调整后地面停车位数量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不变。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