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东平住宅楼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375号

2021年12月3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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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柏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东平住宅楼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SA20210095)。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调整项目名称:住宅楼

申请调整项目内容:1、将首层3~8轴交J~L轴房间使用功能由厨房调整为商铺,取消原送餐电梯;2、二层1~14轴交J~L轴原大空间增加隔墙分隔,增加1个厨房;3、三层原整层平面布局的隔墙进行调整,增加1个厨房。所报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10257)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在项目现场自行公示完毕,未收到反对意见。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尹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17690

邮箱: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