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无违建镇(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惠州市2021年度创建“无违建镇(街)”考核验收工作办法》,我市“无违建镇(街)”创建结合新增违建管控、存量违建处置、农房报建、机制建设、拆后监管等工作设定三个等级创建标准,其中最高等级为第一等级。
经镇(街)自主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复审,我市2021年达到各等级创建标准的镇(街)共43个,其中: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等9个镇(街)为第一等级,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等18个镇(街)为第二等级,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等16个镇(街)为第三等级,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详细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1月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无违建镇(街)”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752-2080597,邮箱:hzzzlwb@huizhou.gov.cn。)
惠州市创建无违建镇(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惠州市2021年“无违建镇(街)”创建达标名单
附件
一、第一等级(9个)
惠城区2个:桥西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
惠东县2个:高潭镇政府、宝口镇政府。
龙门县4个:龙潭镇政府、地派镇政府、蓝田乡政府、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1个:惠环街道办事处。
二、第二等级(18个)
惠城区2个:桥东街道办事处、芦洲镇政府。
惠阳区3个:淡水街道办事处、秋长街道办事处、镇隆镇政府。
惠东县3个:多祝镇政府、安墩镇政府、九龙峰旅游区管委会。
博罗县1个:公庄镇政府。
龙门县6个:永汉镇政府、龙华镇政府、龙江镇政府、平陵街道办事处、龙城街道办事处、龙田镇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2个:澳头街道办事处、霞涌街道办事处。
仲恺高新区1个:潼侨镇政府。
三、第三等级(16个)
惠城区2个:龙丰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
惠阳区3个:三和街道办事处、沙田镇政府、新圩镇政府。
惠东县7个:平山街道办事处、大岭街道办事处、稔山镇政府、平海镇政府、黄埠镇政府、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博罗县3个: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长宁镇政府、石坝镇政府。
仲恺高新区1个:潼湖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