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答记者问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

2022年01月27日惠州日报普法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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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日前,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如何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法的一大亮点,采取哪些措施落实这一规定?

答:法律援助法明确“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

一是指导群团组织有序参与。各地要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利用自身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劳动争议、调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同时,要对法援机构依托群团组织设立的工作站规范管理,群团组织自行设立的工作站要及时向法援机构备案登记,建立服务数据统计、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确保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发展。

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法律首次明确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可以作为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并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各地要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捐赠。

问:如何用好律师、法援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管理人员这“三支力量”?

答:法律援助法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的构成,强调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主体,规定了法律援助的监管措施,这就要求我们配齐配强人员,打造过硬队伍。一是履行法定义务。法律援助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二是支持机构工作人员办案。法律首次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安排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三是配强法律援助监管力量。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主要包括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制定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及标准;负责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办案经费使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

问:如何落实法律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的规定,提升群众满意度?

答: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求各地将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对在办案件进行线上评估、庭审旁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同时,推进“智慧法援”建设,强化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流程管理、质量评估、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建立异议审查和投诉查处制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分处罚,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问: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援助法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答: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并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并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站点和窗口建设。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三是规范使用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各地要及时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标准。

四是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各地要抓紧清理同法律援助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层次清晰、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

惠州日报记者曾酉璇 通讯员林丹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