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易土转惠阳 (告)[2022]3号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2022年01月2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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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惠阳区秋长街道办批准的转让方案,受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下列一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及交易起始价等详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时至2022年3月4日10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0时起。

三、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须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身份缴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具体要求详见须知。

(三)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竞买人也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设挂牌起始价(起始价不含相关税费及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挂牌地块的相关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六、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地块现状图)。

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块以现状竞拍,现状为五通未平,地上附着物已由委托人全额补偿给原权益人并收回该部分附着物权益。

(二)该宗地块属委托人的征地留用地,经集体表决通过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

(三)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宗地权益计容总建筑面积涉及的土地价款按规定全额返还给委托人;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开发时需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

(四)网上挂牌成交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向秋长街道办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意向方案》(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意向方案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委托人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五)挂牌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交。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告费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七)土地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土地由委托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委托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委托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八)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转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

(九)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且已交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时间。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张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72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iyang.gov.cn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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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