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01月2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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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惠阳振业城Q组团”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