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通告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遵守“禁燃令” 过节讲文明
2022年02月02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惠州日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侯慧妮)我市公安机关发布“禁燃令”,明确全市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呼吁广大市民文明过节,杜绝在城市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节日期间,我市公安机关联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针对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安全管理、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群密集的禁燃区等进行重点管控和安全巡查。尤其是对人流密集的景点、公园等,将安排专人巡查。
对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12350”,或者直接就近到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