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法院向涉民生案件集中发力

善意执行柔性执法 助力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02月08日惠州日报要闻/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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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涉民生案件集中发力,促使案件执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切实维护司法威严,助力大亚湾社会平安稳定和谐。

善意执行解决“两难”问题

2017年,被告曾某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后还清借款。期满后,李某多次催讨无果,将曾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曾某应偿还李某本金1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因曾某怠于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亚湾法院依法立案执行,经调查,曾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

今年1月25日,执行法官杨创涛率执行团队在曾某家门口张贴公告时,接到曾某的电话,称愿意配合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经法官调查了解,曾某将借款全部投入生意,生意亏损,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签下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无独有偶,秉持着善意执行、柔性执法理念,该院李海仁执行团队成功调解了另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0年4月,大亚湾西区某餐饮公司经人介绍,请聂某拆卸天花吊顶。双方约定,聂某不收取工钱,所拆卸的废品归其所有。在拆卸过程中,聂某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经鉴定,聂某构成八级伤残。因多方沟通赔偿问题未果,聂某一纸诉状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大亚湾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餐饮公司赔偿聂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9.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餐饮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为此,李海仁不辞辛劳多方奔走、沟通协调,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尽全力筹钱还款,另一方面劝说申请人体谅被执行人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宽限还款期限及金额。自2021年5月以来,李海仁三次组织双方调解,今年1月29日,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赔偿金额降至33万元,由餐饮公司先付款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还清。

优先执行保护农民工权益

春节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大亚湾法院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保障农民工权益,让他们安“薪”暖心过大年。

去年6月,任某诉陈某拖欠工钱,任某提出,陈某欠其打墙工资1000元,然而多次催讨,陈某仍拒不支付,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大亚湾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向任某偿还所欠的打墙工资1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拖延数月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执行难度却不小。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团队人员两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多方打听联系,终于通过被执行人的亲戚联系上陈某。1月29日,经过办案法官与陈某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任某拿到拖欠已久的工钱。

欠薪案件与人民群众生计密切相关,大亚湾法院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2021年,该院共办理涉劳动争议执行案件102件,申请执行金额共429.15万元,结案7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3.1万元,受理涉劳资纠纷民事案件45件,审结37件,结案标的金额991.92万元,其中涉农民工欠薪民事案件23件,审结18件,结案标的金额共864.84万元。

惠州日报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