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和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马安LJL-39-06地块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1.在1、3、5、6号楼首层商场外墙局部增设百叶;2.调整1、3、4、7号楼地下室部分通风井位置及面积;3.调整1-7号楼首层局部楼梯防火门位置;4.调整1、3、5号楼地下室通往首层楼梯方向;5.调整3号楼首层商场局部窗分隔;6.调整3、7号楼首层配电房局部窗及门的位置;7、调整5号楼消防控制室局部门窗的位置;8、将1、3、5-7号楼商场首层屋面女儿墙高度由原0.55米调整为1.5米;9、调整2、4-7号楼雨棚宽度;10、调整1-7号楼屋面格栅材料,由钢格栅调整为混凝土格栅;11、将1-7号楼厨房窗户尺寸由原0.8米×1.5米调整为1.2米×1.25米;12、调整9号楼(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布局;13、调整地下室局部平面布局。其中,第8、11项调整内容,建设单位已自行公示15天并提供了2/3以上业主同意意见。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孙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62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