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大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工作,正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形成长远且深刻的影响。研究和落实“双碳”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的需要,也是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需要。
市中青班第二课题组充分把握党和国家对“双碳”工作的顶层设计安排,对国际国内形势、政策进行分析研判,分析我市工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提出“双碳”目标下推动惠州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抓住机遇有利于我市调整产业结构做大绿色GDP总量
2021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十四五”“十五五”期间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要求……一系列政策举措既让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挑战,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部分产业项目建设可能受到影响。当前我市能耗“双控”形势仍然严峻。虽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精神对我市石化项目是重大利好,但实施办法和标准仍有待明确。此外石化、化工行业属于“两高”范围,国家要求不得盲目发展。多项政策叠加,我市部分产业项目建设进度难免受到影响。
二是我市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上升。根据现行测算方式,2020年我市碳排放量为4972万吨,总量居全省第五位,约占全省的8%,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总量年均增长率为7%;碳排放强度居全省第五,约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虽然“十四五”期间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具体考核机制仍未明确,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定位和趋势,“十四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持续上升,与碳排放“双控”的要求会有差距。
三是石油炼化行业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未来锂电、氢能等新能源在汽车领域部分替代成品油的趋势已经基本明确,成品油的销售量和价格可能会大幅降低。目前我市石化行业“重油轻化”的情况仍然存在,石化产业结构短期内转型面临一定的困难。
“双碳”目标不是要求我们放慢发展,更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求我们低碳绿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将快速爆发。抓住这个机遇,有利于我市调整产业结构,做大绿色GDP总量。
一是对石化下游产业链具有促进作用。节能减碳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化工新材料和功能化学品,新能源领域快速发展带动相关材料需求增长,如风机、太阳能光伏、氢能电池所需的材料及各类节能环保绿色材料。
二是对电力电子产业具有促进作用。电力电子在电能发、输、配、用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如新能源发电需要大量使用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电力消费方面对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装置有很大的需求量。我市亿纬锂能、古瑞瓦特、贝特瑞等相关企业2021年的产值已经大幅增加。
三是我市丰富的山林碳汇资源将具备开发价值。我市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69.8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蓄积量)4004.39万立方米,可以开发形成大量自然碳汇指标。随着碳交易市场逐步完善,碳汇指标经济价值将持续走高,既能支撑我市产业发展所需的碳指标,也能为乡村产业振兴开辟新的模式。
降低产业碳排放量,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
“双碳”目标下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需加强“双碳”工作的研究,想方设法降低产业的碳排放量,同时抢抓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力争能耗和碳排放“双控”考核达标。
(一)尽早谋划部署,加快开展“双碳”工作研究
石化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我们要尽早研究分析“双碳”工作对我市产业体系的影响,特别是研究“双碳”工作与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关系,弄清楚未来石化产业发展方向,尽早做好部署。目前,我市正在制定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大亚湾石化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等也需相应启动“双碳”与产业关系的研究。
当前,国家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石化行业碳排放相关标准。我市可以探讨与石化联合会等行业专业机构合作,规划我市石化产业节能降碳的路径,指导大型耗能排碳企业完整准确理解中央精神,科学节能减碳、测算碳排放总量。
(二)抢抓机会风口,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抢抓机会风口,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助力我市尽快达到“十四五”规划设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一是优化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结构。依托大亚湾石化区和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调整炼油结构,“减油增化”,在夯实炼化一体化核心的基础上,延伸石化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石化中下游高附加值、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石化新材料项目,还有能源领域快速发展所需的相关材料、节能环保绿色材料等项目,打造高端化学品和新材料产业集群。二是壮大新能源领域产业。从全球产业链分工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在新能源产业体系中的光伏逆变器、储能产业比较有优势,在锂电池循环制造领域具备了较为齐全的产业链。我市也具备相应产业基础,涌现了亿纬锂能、古瑞瓦特等一批高速成长的重点企业。从融入“双区”的角度出发,可在光伏逆变器、储能、锂电池循环利用等领域和深圳形成深度产业协同和共同发展。
(三)政企相向而行,推动科技减碳
一是引导大型企业加大投入实现内部减碳。减碳减排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如中海壳牌等碳排放量较大的企业)通过对过程工艺的优化,上马碳聚项目等形式,实现内部减碳。二是支持大型企业推广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实现科技减碳。对于石化行业而言,二氧化碳往往是工艺流程中的副产品,无法避免,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就是对二氧化碳的捕集,然后利用和封存。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绿色金融等形式给予一定支持,鼓励企业采用CCUS技术,探索二氧化碳的商业化利用。三是加快绿色制造体系、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建设。全面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依托我市“3+7”园区试点打造绿色低碳园区。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广大中小企业从事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
(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大湾区清洁能源中心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总量控制”,意味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可以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净调入电量从而降低碳排放量,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抵扣。我市可探索建立稔平半岛清洁能源综合运用试验区,打造风、光、核、火、气、水、虚拟电厂(智慧电网系统)等能源品种齐全,集能源生产、利用、存储、运输、贸易等为一体的综合能源体系。抓好仲恺、惠阳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动大亚湾国华电力通过工艺革新实现近零排放,支持垃圾焚烧电厂开发为零碳排放电厂,加快太平岭核电、惠东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增加抽水蓄能电站布点,大力推行氢能、储能等项目,扩大清洁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
(五)开发森林碳汇,适时储备碳汇资源
国家允许林业碳汇等碳减排量用于抵销工业企业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我市林业资源丰富,相关部门应尽早启动对全市林业碳汇资源的摸底调研,把碳汇资源作为我市未来发展的一种战略资源进行管理,对国有、集体所有林场进行一定程度的提前管控,避免出现森林碳汇资源被一些企业低价长时间租赁的形式“圈林”的情况。国有资本要密切关注碳交易市场的进展情况,适时储备碳汇资源,保障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市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的相关地区都具备丰富的林业资源,可以协助上述地区将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成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用能权交易项目,由我市碳排放量大的企业购买,开发对口帮扶新模式。
(学员:唐伟、郭鸿儒、范海波、刘阳、陈本聪、苏小玲、刘昊、李志鹏、廖燕群、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