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江北十一号小区金宝江畔花园B7栋贺江阁 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36号
2022年02月15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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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谭淑元、陈春金等业主对惠州市江北十一号小区金宝江畔花园B7栋贺江阁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谭淑元、陈春金等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内部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3.25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51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