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02月25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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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昕景豪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人防4748.45平方米、地下室人防楼梯28.49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1562.36平方米、风井31.81平方米、烟道1.73平方米、梯间209.0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6.05平方米、公共架空空间459.66平方米等公共建筑面积共7247.58平方米权属归昕景豪庭全体业主共有,使用权和收益属于昕景豪庭全体业主共有。鉴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收益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大亚湾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