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惠城自然资函[2022]231号

2022年02月25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因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项目(惠州湾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拟收回位于小金口街道、汝湖镇、水口街道、马安镇的国有建设用地,具体宗地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土地使用者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请上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在通告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相关权属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国土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告知书、抵押查封资料复印件(盖公司章))交到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并办理土地权益补偿具体事宜。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6号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312办公室;联系人:吴志盛,2167233)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