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 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统计局

2022年03月03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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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情况

(一)耕地91372.14公顷(137.06万亩)。其中,水田66103.16公顷(99.15万亩),占72.34%;水浇地15446.77公顷(23.17万亩),占16.91%;旱地9822.21公顷(14.73万亩),占10.75%。博罗县、惠东县耕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市耕地的58.70%。

其中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012.50公顷(118.5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6.47%;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128.44公顷(15.19万亩),占11.08%;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60.55公顷(3.09万亩),占2.26%;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5.06公顷(0.20万亩),占0.15%;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5.59公顷(0.05万亩),占0.04%。

(二)园地99359.64公顷(149.04万亩)。其中,果园95278.68公顷(142.92万亩),占95.89%;茶园984.38公顷(1.48万亩),占0.99%;橡胶园2.07公顷(31.0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3094.51公顷(4.64万亩),占3.11%。惠东县、博罗县园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市园地的58.74%。

(三)林地712711.80公顷(1069.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59424.83公顷(989.14万亩),占92.52%;竹林地26074.49公顷(39.11万亩),占3.66%;灌木林地6875.50公顷(10.31万亩),占0.97%;其他林地20336.98公顷(30.51万亩),占2.85%。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林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市林地的83.37%。

(四)草地16327.01公顷(24.49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8.11公顷(0.01万亩),占0.05%;其他草地16318.90公顷(24.48万亩),占99.95%。草地主要分布在惠阳区和博罗县,共占全市草地的48.22%。

(五)湿地5569.41公顷(8.3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惠州市有三种湿地二级地类,分别为红树林地、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其中,红树林地257.95公顷(0.39万亩),占4.63%;沿海滩涂3242.67公顷(4.86万亩),占58.22%;内陆滩涂2068.79公顷(3.10万亩),占37.15%。湿地主要分布在惠东县,占全市湿地的56.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891.79公顷(154.3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7482.77公顷(26.22万亩),占16.99%;建制镇用地42334.38公顷(63.50万亩),占41.14%;村庄用地38158.93公顷(57.24万亩),占37.09%;采矿用地3335.68公顷(5.00万亩),占3.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80.03公顷(2.37万亩),占1.54%。

(七)交通运输用地22643.95公顷(33.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11.91公顷(1.37万亩),占4.03%;轨道交通用地38.75公顷(0.06万亩),占0.17%;公路用地15134.82公顷(22.70万亩),占66.84%;农村道路5999.27公顷(9.00万亩),占26.50%;机场用地270.30公顷(0.41万亩),占1.19%;港口码头用地283.74公顷(0.43万亩),占1.25%;管道运输用地5.16公顷(0.01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7300.46公顷(115.9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368.05公顷(24.55万亩),占21.17%;湖泊水面778.56公顷(1.17万亩),占1.01%;水库水面15149.86公顷(22.72万亩),占19.60%;坑塘水面36731.71公顷(55.10万亩),占47.52%;沟渠6436.06公顷(9.65万亩),占8.33%;水工建筑用地1836.22公顷(2.75万亩),占2.37%。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确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严格保护耕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建设好“双区”为契机,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