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 金山湖JSH-B08-01-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2022年03月03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42号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金山湖JSH-B08-01-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商业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单位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办理商业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1、调整商业楼(16栋)首层及二层室外楼梯、扶梯造型及位置,调整商铺内部风管井位置及走道,优化室内电梯位置,调整商铺分隔。商业楼(16栋)计容建筑面积由原6186平方米调整为565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减少了527.7平方米;2、调整地下室一层商业楼(12栋、13栋、16栋)和办公楼(14栋)设备间功能,16栋与大型商业楼(15栋)联通口增加人防墙,取消结构找坡做平,16栋与15栋的交接卷帘门取消,地下二层14栋东北侧取消地库联通口,13栋南侧地下一层及二层、14栋东北侧地下二层缩小地下车库轮廓,调整后地下室1减少建筑面积20.78平方米,地下室2减少建筑面积45.07平方米;地下二层13栋人防区域及空调机房微调。建设单位来文称已进行了自行公示15天,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业主意见。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甘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26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