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2022年03月11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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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遗失由原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于2011年3月11日出具位于下寮地段、用地面积为1487和930平方米两宗征地预留地红线图原件各1份。上述土地的实际权属为我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所有。如有权属争议,由我社负责解决。

特此声明。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