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博自然资(供管)闲调(2022)6号

2022年03月1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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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石企业发展总公司:

你方经批准取得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社区石巷上坑(土名)地段,面积为6598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博府国用(1992)字第132200001号。你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原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至今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你方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因直接送达确实存在困难,2022年2月15日我局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博自然资(供管)闲调(2022)6号)送达你方,但未能投递成功,快件已退回我局。现我局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联系人:邓建军

联系电话:0752-6260361

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465号

特此公告。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