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1年9月29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惠阳市物业开发机械工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该企业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依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确认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并终结惠阳市物业开发机械工程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