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批准的转让方案,受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洋纳村河背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下列一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及交易起始价等详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时至2022年5月12日10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0时起。
三、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须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身份缴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具体要求详见须知。
(三)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竞买人也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设起始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六、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地块现状图)。
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以现状竞拍,现状为五通未平整(宗地外通路、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尚未平整),采取网上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二)该宗地属委托人的征地留用地,委托人经集体表决通过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
(三)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惠阳府办〔2017〕39号)规定以及评估报告,该地计容总建筑面积92635.2平方米,因此本次挂牌转让的土地实际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92635.2平方米(其中商服9264平方米、居住83371.2平方米)。竞得人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开发时需按照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9〕281号)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92635.2方米的部分涉及的地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申请补缴。
(四)网上挂牌成交后,交易中心向淡水街道办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委托人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委托人再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五)竞得人凭《完税证明书》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涉及留用地开发建设容积率超过原权益容积率的,竞得人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六十日内按规定向政府提出补交地价申请。
(六)根据上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延期意见要求,该地块涉及的教育设施明确为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须配建的社区用房、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挂牌成交后,配建的幼儿园须由竞得人与区教育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七)土地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土地由委托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委托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委托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八)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转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用地者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九)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挂牌转让价款不包含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告费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缴付。
(十一)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且已交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时间。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张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72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iyang.gov.cn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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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