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保华投资有限公司对惠州市南部新城SD02-01-05地块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商住小区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现为便于后期管理等实际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项目三期住宅楼北侧23-5至23-7轴车道取消,原车道位置的负二层改作停车位、首层改作商铺,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15.2平方米;首层商业楼M-N轴处增加车道,宽度8.5米,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77.4平方米;地下室2层M-N轴处增加车道,停车位布置相应调整,调整后数量不变;2.原L轴墙体北移至N轴;3.N轴交6轴处增加过道和门;4.1轴交23-A与23-B处原玻璃门取消,改成加砌砖墙体和安装普通门;5.首层商业P至R交6轴墙体往东侧平移5.5米,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33.7平方米;6.24栋综合楼二层24-K至24-P交24-7'处原走道宽度3米改为2.2米;7.24栋综合楼首层24-K至24-P交24-7'处墙体内移2.2米增加走道,宽度为2.2米,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减少36.7平方米;8.调整后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符合规划条件告知书管控要求。建设单位来文称已自行公示15天,未收到公众意见。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甘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26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