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阳光城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002平方米)是小区规划内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物业公司在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地下室等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