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2500人次困难群众享“二次救助”

2022年05月07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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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群众就医的难题。看病如何才能少花钱、更便捷,更是困难群众关心的话题。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惠州对困难群众政策内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100%予以救助、大病二次补偿报销之外,从2014年起,我市出台并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制定《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开始系统全面地对困难群众非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救助,努力让困难群众实现“少花钱”甚至“不花钱”,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据统计,该救助办法实施至今,惠州全市共使用救助金约1300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500人次,有效减轻了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进一步筑牢民生医疗救助保障底线。

率先破题

找准“靶向”,对患大病困难群众精准救助

2021年12月,惠东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李安(化名),因患腹膜透析后腹膜炎入住市三级医院,产生总医疗费用约11.5万元。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他个人仍需支付14205.97元。最后经过二次救助后,他最终个人支付7103.97元,综合报销比例高达93%。

过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路上的“拦路虎”,也是扶贫路上难啃的“硬骨头”。“补齐医疗短板,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才能织密织牢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网,确保‘兜得准、兜得住、兜得牢’。”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说,我市自2014年便已找准“靶向”,着手对患大病的困难群众进行精准救助。

2014年初,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城乡困难人员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在“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社会捐助、慈善救助为辅充”这一精神的指导下,该救助办法成为继二次商业补偿和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后,对困难群众精准托底的保障手段。

兜底救助

困难群众个人承担部分可获50%救助

救助办法实施至今8年来,期间多次完善,不断细化救助内容、简化救助程序。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救助办法,对救助对象一年内合规就医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给予50%救助,每人年度最高限额3万元。符合条件的慈善大病救助对象,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两次慈善大病医疗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6年开始,全市采取市、县(区)两级联动救助机制,改进完善了医疗救助方式和相关程序。“通俗地讲,就是困难群众可以申请和领取市、县(区)两级的救助款。如此一来,既简化了申请和办理流程,又方便了困难群众,减少了困难群众来回奔波的次数。”该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最新修订的救助办法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调整,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非集中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外,还将脱贫户(原省定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今年1月中旬,惠东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张红(化名),因双肺炎、双侧胸腔积液、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入住县三级医院,产生住院总费用约22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二次补偿报销后,出院时原本需缴纳55609.21元的治疗费,最后经过二次医疗救助,最终个人支付27805.21元,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7%。

简化程序

医疗救助保险服务系统上线实现“一站式”结算

繁琐的医疗救助保险报销手续,常让患者兜兜转转、四处奔波,对困难群众而言,更是难上加难。

为破解这一难题,2018年4月起,惠州市医疗救助保险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这标志着,全市困难群众无需主动申请、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垫付资金,就可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当年3月底,年过七旬的惠城区三栋镇鹿颈村村民范送友因急性心肌梗死入院治疗7天,共产生医疗费用32011元。由于他是低保户,符合我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条件,最终可报销总额为29824元,比例达到93%。范送友告诉记者,如果按照以往的方式,除了备好资料、垫钱,还要等审批,没个把月时间根本批不下来,这给本来就没多少钱周转的他带来了困难。

而惠州市医疗救助保险服务系统的上线,改变了范送友报销难的状况。该系统录入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信息,范送友在接受二次医疗救助时,在出院结算时即可一站式报销。从打单结算,到核实、报销费用……整个过程只需两三分钟。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险服务一站式结算,也是我市在全省首推举措。”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说,程序的简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举措。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