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项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大亚湾仲恺
2022年05月18日惠州日报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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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袁畅)记者近日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市级审批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印发。《通知》提出,按照权责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将40项市级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据了解,扩大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区一级工作积极性、能动性,促进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目录》,部分市级审批权限包括:医疗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对水库报废组织验收、河道采砂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等40项,分别涉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三个市直部门。
《通知》提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公平合理、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市、区两级行政机关的权责界限,确保权限下放事项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相关承接部门要主动做好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及标准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