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2×250万吨/年PTA项目(以下简称“恒力PTA项目”)为广东省、惠州市重点项目。为满足恒力PTA项目电力外线接入电缆敷设电力工程为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2×250万吨/年PTA项目220kV用户站接入系统需求,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由我司负责建设的恒力PTA项目电力外线接入电缆敷设电力工程,220kV千帆站至恒力站线路工程已完工,现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送电运行。为保证上述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沿途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破坏电力线路设施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有关辅助设施。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距离电力线路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确需进行爆破的,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征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在500米以外进行爆破作业,也必须确保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1、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2、向导线抛掷物体;
3、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4、在电缆沟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5、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牌。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各20米垂直投影范围内)堆放易燃物、易爆物及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或兴建建筑物和种植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后果的,由肇事者负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州大亚湾石化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