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位推动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任务全力推进 交办案件均已办结

2022年06月02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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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分别于2016年、2021年接受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18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直备受关注。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坚持“市领导暗访督察+纪委监委全程介入+专班下沉督导”整改工作机制,按时保质完成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39项整改任务和550件案件办理;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零差错、零延误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55件交办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含阶段性办结20件)。

高质量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

我市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位推动,扎实推进。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13项整改任务、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7项整改任务、固体废物专项督察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24件案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26件案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共追责问责领导干部184人。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6日,我市接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同频共振,高质量完成资料调阅、案件办理、下沉督察、宣传舆情等各项任务。我市无督办案件、无典型案例,高质量办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355件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了零差错、零延误。截至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含阶段性办结20件),办结率100%;责令整改137宗,立案处罚86宗,罚款1181.63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5人,约谈9人,追责问责14人。

我市突出对标对表,全面部署开展第二轮督察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我市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1+14”督察反馈问题(1个个性问题、14个共性问题)纳入整改清单,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细化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第二轮督察问题整改。将督察整改任务列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沉督导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工作底数加快补齐短板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指出的生活污泥处置、能耗双控、海水养殖、垃圾填埋场管理、自然保护地小水电站清理整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如,我市生活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个别县(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仍不够规范;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不足,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长效运营维护水平还不高;自然保护地管控力度仍需加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有待加快清理;部分矿山开采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露天矿山复绿治理效果不够理想,需加快治理。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将压实各级各部门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整改台账,强化资金、技术保障,做到整改一项验收销号一项,完成好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工作底数,加快补齐短板。深化重点流域、城乡内河涌、高位池养殖治理,提升生活污泥、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和矿产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据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将督察整改作为督导首要任务,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下沉督导、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依纪问责,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加强涉生态环境安全维稳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扎实推动涉环保“邻避”项目平稳落地,把群众涉环保信访问题办理摆在突出位置,对群众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开展现场督导,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