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惠州市世纪睿锋实业有限公司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仲规建公示〔2022〕35号

2022年06月03日惠州日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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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收到惠州市世纪睿锋实业有限公司对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65-01Z地块商住楼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商住楼项目 一、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0年12月22日经我局业务会审审议通过。 现建设单位报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一、物业管理用房和消防控制室互换位置;二、根据消防审查要求,优化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调整后,共规划6栋住宅楼及部分商业裙楼、1栋门楼,地下2层,地上最高29层,主要技术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3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092.7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82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046.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180.2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6.52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6.73平方米,老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2.65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491.36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823.7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1089.27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448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286.48平方米),容积率3.2,建筑密度33.51%,绿地率30.3%,停车位663个[其中地上62个,地下室601个(其中充电桩车位149个)]。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二、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12日在我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21)60024~建字第441302(2021)60031号]。 现建设单位同时报来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一、物业管理用房和消防控制室互换位置,原1号楼首层的物业管理用房调整至2号楼首层,原2号楼首层的消防控制室调整至1号楼首层,微调1、2号楼大堂外墙位置;二、增大3号楼首层公变电房的建筑面积,同时减少首层商业建筑面积;三、优化了5号楼轴5-5交5-H处剪力墙;四、6号楼首层专变电房建筑面积减小,首层商业建筑面积增大,同时微调大堂外墙位置。调整后,主要指标为:1号楼-该项目层数为地上22层,首层建筑面积1290.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2.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86.14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3.24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6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24.0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617.6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588.2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86.14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3.2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06.45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69.33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37.12平方米)。2号楼-层数为地上22层,首层建筑面积1249.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7.0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51.9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6.52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0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45.3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304.6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246.2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51.9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6.5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0.64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03.52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37.12平方米);3号楼-层数为地上29层,首层建筑面积1276.7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4.8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27.45平方米,公变电房建筑面积310.86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423.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42.7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967.2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218.6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27.45平方米,公变电房建筑面积310.86平方米,人防报警间建筑面积10.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75.53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423.55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51.98平方米);5号楼-层数为地上29层,首层建筑面积1130.7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9.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04.36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6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27.0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008.4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154.0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04.36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8.57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66.59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52.54平方米);6号楼-层数为地上29层,首层建筑面积1159.8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0.3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40.29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6.73平方米,老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2.65平方米,专变电房建筑面积137.26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312.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27.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662.6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905.7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40.29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6.73平方米,老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2.65平方米,专变电房建筑面积137.26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64.56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312.58平方米,商业烟道建筑面积51.98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和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基本不变,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王先生、薛先生

联系电话:2605453 监督电话:2609234

传真:2609422 E-mail:zkghjs@126.com

特此公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