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秀芳:
因你自1990年5月11日入职我单位以来未实际到岗工作,已经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我中心决定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特此通知。
博罗县林业事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