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惠州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都造成了影响,那么,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贷款怎么办?是否有相应的征信权益保障政策?信用报告产生了逾期记录如何处理?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表示,可向银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征信保障。
据悉,疫情以来,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通过银行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市县(区)5个征信服务网点、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保障诉求。截至2022年1季度末,惠州全辖各银行机构累计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741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721名个人提供了征信保护。
受疫情影响可申请延迟还款及调整征信记录
徐师傅在惠州从事装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前在银行办理了车贷。2020年3月至6月,徐师傅因为疫情管控无法入户装修,失去收入导致无力偿还车贷。银行在徐师傅车贷出现逾期后,主动开展排查,得知徐师傅具体情况后,积极联系徐师傅配合提交证明材料,帮助调整了还款计划,并删除了征信逾期记录。“银行反应很快,帮我解决了一件大事。要是他们不主动联系我,我可能至今都头疼这件事。”徐师傅说。
受到疫情影响的还有黄先生,他在河南岸街道从事餐馆生意十几年,收入可维持生计,但疫情发生后,餐馆生意一落千丈,勉强坚持了几个月后,终于无力继续偿还房贷。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跟银行协商,没想到银行在他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顺利为他办理了延期还款计划,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帮他顺利渡过了难关。“那几个月真的是很难,好在现在挺过来了,很感谢政府对老百姓的关怀政策!”黄先生回想起当初,不无感慨。
多举措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征信权益
记者从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践行征信为民理念,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保障信息主体征信权益,人民银行总行于2020年3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银行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可向银行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银行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银行机构要求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
文件还要求,各银行机构应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通过线下和线上多种渠道接受相关申请,对信息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尽职审核。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实质重于形式,信息主体提供的传真、扫描件等电子资料可作为审核的依据。对于确因实际困难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银行机构应结合信息主体自述、政府公告信息、日常对信息主体掌握情况等,通过系统核查、电话核实等方式综合判断,灵活掌握,适度从宽处理。对于其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还款的个人和企业,银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参照上述安排执行。
“征信洗白”骗局须警惕
此外,文件也强调,要依法防范处置借机非正当修改征信记录的行为:银行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数据报送管理,防范借机非正当修改征信记录的行为。对于信息主体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犯罪的,应将相关线索和材料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已享受征信权益保护但今后续审核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对已报信息进行纠错。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对异议、投诉情况进行监测,如发现有组织地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铲单”“洗白”征信记录借机牟利的情况,应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合对扰乱市场行为进行处置;对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通讯员彭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