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告知书

博自然资函〔2022〕920号

2022年06月22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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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石企业发展总公司:

你方经批准取得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社区石巷上坑(土名)地段,面积为6598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博府国用(1992)字第132200001号。约定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后2年内完成地面建筑物工程设计并开始施工用地(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签订日期为1992年5月10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若有异议,你方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联系人:邓建军

联系电话:6260361

特此告知。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