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次月起即享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6月30日后参保需同时缴纳今年各级财政补助部分

2022年06月23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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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骆国红 特约通讯员肖琦)今年的医保还没缴费?那就快去参保缴费吧。否则,在6月30日以后再参保缴费,就要同时缴纳今年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居民医保费按自然年度缴交,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根据规定,在今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市民,只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即320元。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并缴纳当年医保费的市民(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人员除外),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20元)加上当年度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

参保居民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费后,在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今年的12月31日。

缴费方式可在“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缴费,节假日也可线上办理;线下可到当地社保所(党群服务中心)、税务分局(所)、相关银行网点刷POS机缴费(惠城、仲恺、惠东三地居民到建行网点缴费,大亚湾、博罗、惠阳、龙门四地居民到农行网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