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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pic/202206/30/fde7aebc-85b2-4713-85c0-722391a32350.jpg.1)
联合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3~4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市7个县(区)和在重点领域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6个市直单位,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了专项拉网式监督检查。
联合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真正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护航安全生产。
联合监督检查组走访7县(区)6单位
“目前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如何安排部署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本地区安全生产有哪些重点风险隐患?安全问题排查、整改、销号是否形成闭环?”“请出示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针对此前已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哪些整改措施?”……联合监督检查组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检查时“开门见山”地说道。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今年3月起,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市7个县(区)以及在重点领域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等6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先后开展了两次专项监督检查。
联合监督检查组提前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等行动指南,明确检查方法和重点等内容,量化专项监督评价指标,采取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查阅台账、实地暗访等方式,分5个督查组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一线监督检查。
督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包括方案落实、建立工作机制、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同时重点对其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比如各级各部门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特别是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监督检查过程中,联合监督检查组分别访谈了7个县(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1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和5个镇(街)主要领导,抽查了13个镇(街)有关工作台账、47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两家小区消防、燃气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共发现政府部门监管问题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54个。
一线走访后,联合监督检查组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成效明显。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数量比2020年下降5.1%,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5%。
同时,报告强调,今年以来,惠州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一定程度上说明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一定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监督检查发现,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教育宣传、排查整治、推进整改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
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防堵安全漏洞
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联合监督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包括个别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个别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走形走样、上级安排重要工作传达部署不够及时到位,个别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顺畅、部分职能划转承接不顺影响工作落实,个别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作风仍不够扎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等。
“个别单位在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时,部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工作部署、责任分工不细致,存在‘打折扣’现象;各县(区)安全生产管理多发频发易发问题依然较多,个别已整改问题容易死灰复燃;个别单位未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忧患意识,对安全生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联合监督检查组在报告中直指问题要害,逐一揭出短板所在。
据联合监督检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司空见惯的小问题未引起高度重视,长期疏忽麻痹、视而不见,比如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问题、住宅小区消防通道问题等,极易引起“灰犀牛”事件;另一方面,对所谓的“权威”过分信任,仅凭过往经验盲目乐观判断趋势,极易引发“黑天鹅”事件。正因为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这样的思想,往往容易导致部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深不严不细,执法监管停在表面、流于形式,从而放任风险隐患滋生蔓延,最终酿成安全生产事故。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联合监督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形成监督检查报告,针对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每个受检县(区)、部门的个性问题,分别详细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逐个认领问题、明确整改举措、严格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堵安全漏洞。
联合监督检查组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各职能部门对相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并上报市纪委监委。
为加强在开展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在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持续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痛点难点对症“开药方”
针对今年上半年我市发生的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市纪委监委正在制作《严守安全生产责任“红线”——惠州市两起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行为被追责问责》警示教育片,对仲恺“1·10”事故和惠东“2·18”较大事故进行深度剖析,警示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落实以案促改,做到举一反三,用层层压实的责任链,构建环环相扣的安全网,实现保安全与促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该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事故问责调查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展开调查,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调查,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和处理了仲恺“1·10”事故中19名相关责任人;对惠东“2·18”较大事故中履职不严不实的1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查严处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行为。特别是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54个安全生产问题,我市对症“开药方”,逐项核查发生问题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并开展了一系列追责问责行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组织1个;拟追责问责83人,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书面检讨1人、责令检查5人、批评教育25人、谈话提醒22人、提醒谈话14人、约谈13人。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监督检查,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监督倒逼责任落实、护航安全生产。
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
在一线监督检查后,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抓好警示教育,并由联合监督检查组提出督查建议,督促各县(区)、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和企业履行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不落空。
联合监督检查组在督查建议中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全面梳理全市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对部门职能交叉、任务分工不清晰、责任存在争议的相关环节,进一步理顺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上下左右协调联动顺畅,有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力;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理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严抓严管,齐抓共管,常管长严。
此外,联合监督检查组提出,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行业、分领域逐一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为期一年的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确保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及时销号验收,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注重监管“关口前移”,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特别是对近期以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易发领域,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大整治力度。
联合监督检查组还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业水平,各县(区)安委办、安委办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人员配备,借助安全生产专家力量,建立安全生产检查“专家随行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精准发现问题隐患,提出专业整改意见,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检查质效。
联合监督检查组还从职能出发,提出要加强督查问责,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基层、企业;对屡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提醒、打痛、关停”等措施,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提高打击震慑力。
本版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袁畅 通讯员陈惜辉 李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