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07月05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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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丽洲花园”建造的地下室中人防区域是建筑内公共场所(人防区域建筑面积10506平方米),业经惠州人防办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号:惠市住建人防备字[2020]31号)。现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将上述人防区域移交给惠州市晟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人防区域所产生的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管理,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市晟和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