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年07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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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于2022年1月1日至4月7日期间,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辖区内对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获相关燃气瓶260瓶。(相关内容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
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且无人前来我街道接受调查,因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现请相关当事人在2022年8月20日前到我街道认领并接受调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人处理的,我街道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不免除违法者的责任。
(联系人:张友明;电话:0752-3915681)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