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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2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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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于2022年3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辖区内对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获相关燃气瓶673瓶。(相关内容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

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也无人前来我街道接受调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虑气瓶长期存放易发生安全事故,我街道已委托相关单位对上述气瓶进行检测并保存。现请相关当事人在2022年10月8日前到我街道认领并接受调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人处理的,我街道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进行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者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张友明;电话:0752-3915681)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