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润衡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鹿江沥南岸LJL-38-11-01地块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93号
2022年09月07日惠州日报金融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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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润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惠州市鹿江沥南岸LJL-38-11-01地块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HCJB20220195-HCJB20220198)。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申请项目内容:1、二期地下室因设计深化调整地下室轮廓线,面积增加;2、调整一二三期地上及地下车位数量;3、根据消防审批意见及小区内交通优化需要,增加消防回车场、调整出入口位置及宽度;4、根据教育局意见,调整幼儿园开口位置;5、因施工次序原因,将住宅小区(一期)分为两期。调整后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200012)要求,建设单位已提供调整内容正向论证报告并自行公示15天,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尹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17690
邮箱: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