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2年09月08日惠州日报金融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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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我镇拟依法征收位于宝安村、新田村、黄沙村约471.965亩集体土地作为安黄道路建设用地,拟依法征收位于宝安村、澄华村、新田村约115.7674亩集体土地作为新澄道路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加快土地征收工作进度,请上述地块红线范围内仍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金埕、土坟、坟墓、阴城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墩镇人民政府征地办联系办理搬迁登记事宜,请互相转告。迁坟补偿标准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执行。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联系地址: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征地办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752-8180128
特此通告。
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