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94号

2022年09月09日惠州日报专题
字号:T|T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对鹿江沥南岸LJL-43-09-0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6-12号楼)、地下室(6-12号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1地下室(6-12号楼)调整设备用房、坡道及充电桩车位位置,总车位数不变;2.住宅(6-12号楼)首层平面格栅取消,局部墙体及疏散门位置调整,局部设备井调整,屋顶平面楼梯间门位置调整;3.住宅6号楼首层大堂层高由原4米调整为5.6米,商铺楼梯调整;4.住宅9号楼避难层墙体调整,屋面格栅调整;5.住宅11号楼地下室楼梯取消;6.住宅楼7-8号楼24-25层、住宅楼6号和10号楼40-41层、住宅楼11-12号楼31-32层的A户型主阳台侧墙取消。本次调整不涉及技术经济指标变化。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甘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26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