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年09月1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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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辖区内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获相关违法车辆2辆(详情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

因上述案件当事人无法联系,无人认领车辆,现上述车辆需及时处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上述车辆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主动与本单位联系,接受调查。逾期未取得联系,也未接受调查的,上述车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联系电话:0752-3915681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