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09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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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惠州卓越东部蔚蓝海岸花园七期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验收备案建筑面积:7311.72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市卓越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