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金山湖JSH-B08-01地块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大型商业楼(15栋)、跨莲塘布河桥梁。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单位按施工图深化设计,申请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1.增设2座连接金山湖JSH-B08-01-1地块与JSH-B08-01-2地块的跨莲塘布河人行桥梁;2.大型商业楼(15栋)建筑轮廓调整;调整16栋商业南侧及东侧、13及14栋南侧车行道流线;3.16栋屋顶高度由原18米调整为17.4米(降低0.6米),12栋服务型公寓建筑高度由99.6米调整为99.45米(降低0.15米),13栋服务型公寓建筑高度由136米调整为135.35米(降低0.65米);4.大型商业楼(15栋)立面调整:根据平面相应调整立面造型,主要体块关系不变,立面材料由原大面积灰色石材更换为暖色陶板,原灰色铝合金背板玻璃灯盒更换为香槟金铝合金背板玻璃灯盒;5.大型商业楼(15栋)首层及二层调整建筑轮廓、西侧货车坡道及下沉广场位置,调整二、六期连桥位置,取消二层至四层景观露台、北面退台设计,取消三层影院功能,修改屋顶天窗;6.大型商业楼(15栋)总计容建筑面积因轮廓及平面调整,由105000平方米调整为105519平方米,增加计容建筑面积519平方米,因16栋单体调整后计容建筑面积减少527.7平方米,故整体计容总建筑面积减少8.7平方米;7.地下室(大型商业楼15栋)停车位由原来的1353个调整为1062个(地下969个,地上93个),地下室(五期)停车位由原来的1197个调整为1253个(地下1094个,地上159个),二期已完成规划验收,停车位1977个(地下1946个,地上31个),调整后总停车位为4292个,与原批复总停车位个数一致。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甘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26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