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13强清41-2号
本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惠阳市利捷实业开发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该企业进行清算。2022年9月20日,本院裁定确认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并终结惠阳市利捷实业开发总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