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他人伪造户口簿获刑
2022年11月04日惠州日报大亚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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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房耀庆 章婷)为帮他人非法申请宅基地,一男子竟找人伪造9本户口簿,赚取“跑腿费”10万余元。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公诉案件,被告人黄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黄某某在办理老屋确权过程中,通过一名制售假证人员,伪造了以薛某某、方某某等9人为户主且户籍成员信息均为虚假的户口簿。在明知该9户家庭已办理过“一户一宅”的情况下,仍违规为上述家庭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期间,黄某某收取了1.2万元至2.2万元不等的“跑腿费”,累计违法所得10.6万元。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帮助他人非法申请宅基地伪造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考虑到黄某某有主动投案、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对于其已退赃款10.6万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制作、贩卖、购买、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和印章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还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责。
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身份证明。无论公民出于何种目的,都应遵守法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踩踏法律红线。如发现制作、贩卖、购买、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行为或相关线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