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有关情况
经研究,我局拟将南部新城18-07-03-01地块、18-07-DX01地下一层及地下四层、18-07-DX02地块地下一层及地下四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给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18-07-03-01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4544㎡,用地总面积33631.85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31254.35平方米,用地主要规划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用于建设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北广场景观绿化、铺装及相关设施(景观广场、交通场站附属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8-07-DX01地块地下一层(界线内面积28677㎡),用地总面积为28676.95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地下)为28676.95平方米,18-07-DX01地块地下四层(界线内面积5700㎡),用地总面积为27877.05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为5629.60平方米,用地主要规划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用于建设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北广场地下空间(包含公交车、出租车场站、轨道交通预埋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18-07-DX02地块地下一层(界线内面积17202㎡),用地总面积为17202.35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地下)为17202.35平方米,18-07-DX02地块地下四层(界线内面积1250㎡),总面积为17090.50平方米,宗地使用权面积(地下)为1227.96平方米,用地位置范围详见附图,用地主要规划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用于建设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一期)“高架落客平台下方空间”相关设施(位于国铁站房与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之间,包含包含网约车上落客区及附属设施、轨道交通预埋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752-289641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7号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