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2022年11月1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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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建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规定,经发布《关于原县公用事业局征用新圩花果片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的预告,现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启动关于原县公用事业局征用新圩花果片区413.3亩土地结算补偿工作。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地坟、阴城、金埕、土坟等坟主,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新圩镇政府(0752-3333062)或花果村民委员会办理调查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