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维护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争做公共卫生安全践行者守护者

2022年11月15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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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享受健康环境人人受益。《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月20日正式施行。其中,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条例》第八条提出,要求市民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讲究卫生,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佩戴口罩等。市民纷纷表示,公共卫生无小事,每一个人都要争做公共卫生安全的践行者、守护者。

《条例》

制定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

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条例》第八条对文明行为规范进行细化规定,如在公共场所,市民要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文明如厕;控制吸烟行为,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区域内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不乱扔烟头;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患有传染病时,及时主动治疗,配合检验检疫,按规定如实报告情况。

镜头

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日前,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公共场所,发现市民基本能够遵守《条例》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大都在显著位置张贴爱护环境卫生标识,在一些便民公共服务设施上都张贴有爱护公共设施的提醒。在市区东江沙公园,记者看到市民在公园散步,大多数市民在户外也都自觉佩戴口罩。在儿童游乐区,小朋友愉快地攀爬探险,其中一个小朋友要上厕所,家长立刻带他前往旁边的公厕。市民吃完零食,自觉把垃圾丢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在吉之岛大规模核酸检测点现场,市民戴好口罩,按照一米线距离排队,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控制吸烟行为,也是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之一。记者走访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科技馆等公共场所发现,市民都能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维护良好环境卫生。

热议

时刻注意自己言行,自觉讲文明

“《条例》第八条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规范了我们在公共场合哪些不能做,该怎么做,是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制度保证,提醒大家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讲文明。”家住惠城区桥东街道的市民李先生说。

李先生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文明卫生意识的提升,不少市民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如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在有了《条例》的明文规定,发现不文明行为时制止就更有底气了。“希望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市民都知悉,自觉践行,做文明有礼的惠州人。”

在一家幼儿园工作的陈老师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给大家上了要维护好公共卫生这一课,通过宣传,大多数人都养成了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好习惯。作为一名幼儿老师,她将继续利用各种形象生动的表达方式,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孩子从小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希望通过小手拉大手,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

惠州市善水志愿服务总队队长杨志华说,作为一名志愿者组织的负责人,他将积极学习践行《条例》,维护好公共卫生。“我们志愿服务群众面广,接下来我不仅要自己带好头,更要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宣讲《条例》内容,让更多的学生、家长、旅客认知《条例》,遵守《条例》。”

惠州日报记者马海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