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2年11月1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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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盛业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为实施惠霞(惠湾)高速公路(博罗段)项目建设,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需收回你司名下位于罗阳镇鸡麻地村委会白沙二组大狮岭、汤泉林场赤竹坑村大狮岭(土名)地段309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博府国用(2010)第010534号、博府国用(2010)第010536号(其中收回博府国用<2010>第0105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167平方米;收回博府国用<2010>第0105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9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因我局未能联系到你司,且在你司的注册地址处亦无法找到你司,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公证送达,现依法将《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2-6260239
附件:《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详见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www.boluo.gov.cn/xzrzyj/index.html)
特此公告。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8日